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

我喜歡的裝扮  324 張威仁



       我喜歡的裝扮  324 張威仁
  純黃馬球衫紮入繫上米色皮帶的卡其白短褲,穿上白色帆布鞋漫步街頭,我,獨一無二。當整條大街狼吞虎嚥著流行,我獨自品味復古的醇美。

  趁著老爸老媽出遠門,讀書讀累得我決定給自己來場時裝秀。打開衣櫃,旋即翻出在心中早盤算許久的復古衣著。理一理亂髮、衣服,我站在鏡前,滿意地給了自己最佳設計師的桂冠。望鏡裡的自己看去,被潮流淹沒、漸漸消逝的品味似乎於五、六零年代甦醒,並走回自己心中。縱然自己對這裝扮愛不釋手,但朋友的反應很兩極。「很俗!」「這什麼東西啊!」「不錯啊!很有風格。」我對於批評並不生氣,因為,我為自己找到喜愛復古的原因,所以我大可穿出自己的想法,不必在乎別人眼光。
  在我傳給朋友的簡訊裡這麼說道:「其實,我喜歡復古,是因為想在自己身上,多少帶上些老爸的影子,也喜歡老爸在我身上,看到以前的那個他,那種回味、欣慰的眼神及微笑。更重要的是,我不願與眾人相同,追逐著潮流,在潮流中載浮載沉,就算會飽受批評,我還是堅持讓自己與眾不同。」我從影片、父母長輩口中,得知過往的古樸醇美,我嚮往,於是我以復古衣著,讓自己望梅止渴。我崇拜老爸,不管是他強健的體魄,各式各樣的技能以及人格中某些高尚的特質,於是我為自己套上與父親年輕時相近的衣著以示尊敬。我更愛自己,我是最特別的,我不迎合大眾的口味,所以我穿上了復古,為自己那最獨特的審美觀、崇愛父母的心、對古風的嚮往,詮釋得清清楚楚。
  從此復古成了我的衣著態度,不單是為了好看,而是為了將自己的想法、理念表露無遺。我不再為了他人異樣的眼光困惑,我帶著自己的想法,穿上自己的想法,走出屬於我的路。走在街上,下巴微抬,嘴角一抹微笑頓生。我復古,我獨一無二。

老師評語:個人獨特風格才是最重要也最自在的打扮,文句能仔細描摹個人的樣貌,而自在自適的態度才是最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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